鄂经法学函〔2018〕4号
各系:
春季开学后25天是心理危机的高发期,开学两周来,已处理院级心理类重点学生6例,其中新增4例,有自杀意向或实施自杀行为的4例。为深入贯彻《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大学生自杀防控和心理危机干预的通知》精神,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、及时防范、有效干预,防止恶性事件的发生,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,维护校园稳定,就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给出如下建议:
一、切实构建心理健康教育全链条责任体系。
建立健全精干高效的二级院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系部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处置工作,做实 “学校-院系-班级-宿舍”四级联动工作机制。
二、加强对登记在册的心理类重点学生的跟进及帮扶工作。
目前我院登记在册的心理类重点学生357人,院级关注67人,系级关注124人,班级关注166人。按照12类重点人群分类分级,依法依规逐一制定科学严谨的防控干预和处置方案,尤其是曾(现)有自杀想法或行为学生、曾(现)患精神疾病学生的心理状态,确保各项跟进帮扶措施落实到位,特别要确保家校互动联系到位,家长知情承诺书签署到位。对于有自杀或伤人意念行为,处于精神疾病发作期的学生,配合家长、警方及时送诊治疗;在此期间,进行24小时监管,最大限度保证学生安全。对于精神疾病康复期学生,需责成学生家长监管其定期复查,遵医嘱服药,相关老师及同学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。
三、发挥辅导员、心理委员、寝室长、信息员在心理危机预警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
加强对辅导员、心理委员、寝室长、信息员的危机干预识别及排查知识的培训,在班级、寝室层面普及心理健康与危机干预常识,以有效的方式向学生宣传心理中心咨询服务地址、预约电话、服务时间,提高对有持续的情绪低落和痛苦体验,觉得生活无兴趣和无意义,或者有失眠或嗜睡、思维变慢、能力否定和效能低下等症状的心理危机人群的敏感度,让每位同学都能及时发现、识别和报告需要帮助的同学。同时,结合同学们的普遍困惑与需求,开展有针对性的、具有实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疏导同学压力,塑造平和、积极心态,提升同学的心理素质,帮助同学更好地认识与了解自己。
学生工作部
2018年3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