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教务教学发布时间:2023-07-05浏览次数:10

系部

根据《关于做好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中心函〔202310号)《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要求为切实把好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关,现就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做以下安排:

一、抽检对象

   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(包括专升本学生)。

    二、组织与实施

  (一)系部推荐评审专家名单。

    1.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、作风正派,属高校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、愿意承担抽检工作,职称不限,年龄不超过65岁

    2.各系需按专业推荐评审专家,各专业的校内外专家不得少于5人,其中: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。(2021-2022学年学位论文抽检“存在问题论文”的指导教师不具备推荐资格)

  (校级抽检由教务负责组织实施

1.成立抽检专家组。教务部根据系部推荐的专家名单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组,成员由若干位校内外专家组成

2.抽检比例。抽检比例不低于本专业当年所有毕业论文(设计)的2%,四舍五入确定抽检名单。

3.抽检论文来源。抽检论文原文为格子达后台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终稿。

时间安排

1.专家名单报送时间:2023年7月6-13日。

2.组织专家评审时间:2023年7月18-26日。

3.结果反馈时间:2023年8月3日前。

三、评议要素与评价方式

    1.论文抽检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,专家组对论文的选题意义、写作安排、逻辑构建、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五个方面进行考察,并给予“合格”或“不合格”的评价结果。

  2.每篇论文送3位专家考察,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(含2位)专家评议意见为“不合格”的学位论文,认定为论文不通过;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“不合格”的学位论文,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;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(含1位)专家评议意见为“不合格”的学位论文,认定为论文不通过。

四、结果反馈与使用

1.学校抽检不合格的论文,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,对查实存在学术不端情况的学生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,并注销学位证书。

2.学校抽检不合格论文的指导老师将视情节轻重认定教学事故,情节特别严重的,将取消学士学位论文指导资格,并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给予其它处罚措施。

    五、工作要求

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(全)检工作应遵循独立、客观、科学、公正原则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
    六、其他说明

     1.《抽检专家信息推荐表》应于7月13日下午5点前发工作邮箱。

 2.工作联系人:汪老师   联系电话:81973877   邮箱:285843532@qq.com

    附件1:抽检专家信息推荐表.xls

    附件2: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评议要素.docx


教务部

2023年7月5日